2019年2月起日本禁止生產銷售不符合日本PSE法規要求的移動電源。
日本經濟產業省(METI)於2018年2月1日公告制定電氣用品技術基準的省令解釋之部分修訂,明確地規範今後可攜式鋰離子蓄電池(移動電源)為電氣用品安全法的管制物件, 將依照電器安全法規定處理。
可擕式電器的鋰電子電池和可擕式電池組為圓形PSE管控物件。產品進口到日本,需符合日本PSE法規的要求,並在符合要求的產品上打上圓形PSE標識。
修正/執行:2018年2月1日
過渡期:2019年1月31日
自2019年2月1日起,將不允許生產、進口或售賣任何不符合日本PSE法規要求的移動電源。
自2019年2月1日起, 能源密度在400Wh/L以上可擕式電器的鋰電池和可擕式電池組(Portable lithium ion storage batteries(mobile battery),必須在產品上打圓形PSE標誌,並且滿足別表九或者別表十二的J62133(H28)(JISC8712(2015) 或IEC62133(2012) 整合)的標準要求。
公告詳情
2018年2月1日,日本經濟產業省METI發佈公告,針對圓形PSE管控物件的鋰電池範圍進行了內容修訂。新增可擕式電器的鋰電子電池和可擕式電池組為圓形PSE管控物件。 新增物件的執行緩衝期為一年。
自2019年2月1日起, 能源密度在400Wh/L以上可擕式電器的鋰電池和可擕式電池組(Portable lithium ion storage batteries(mobile battery),必須在產品上打圓形PSE標誌,並且滿足別表九或者別表十二的J62133(H28)(JISC8712(2015) 或IEC62133(2012) 整合)的標準要求
官網公告
http://www.meti.go.jp/english/press/2018/0201_001.html
改正概要
http://www.meti.go.jp/policy/consumer/seian/denan/file/04_cn/scope/kaiseigaiyou180201.pdf
新舊對照表
http://www.meti.go.jp/policy/consumer/seian/denan/file/04_cn/scope/kaiseibun180201.pdf
根據此次修訂的內容,除鋰電池以外,裝有可更換的充電鋰電池的可擕式電器,可擕式電池 如移動電源power bank, 藍牙耳機,電子煙等也都屬於電安法圓形PSE管控物件。
請注意此次新增物件產品依然是針對鋰電池能源密度要求在400Wh/L以上,能源密度在400Wh/L以下的話和以前一樣仍然屬於管控物件外。
移動電源/電池申請PSE常見問題解答
http://www.meti.go.jp/policy/consumer/seian/denan/mlb_faq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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